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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陈佳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

时间:2023-02-21 来源:奉贤人大

 

区人民法院

2023221日,上海市奉贤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次会议决定任命:

陈佳玉同志为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审判员、审判委员会委员、副院长;

唐军芳同志为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;

周艳同志为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判庭副庭长;

张慧同志为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;

苏姝同志为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。

免去:

唐军芳同志的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;

周艳同志的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;

张慧同志的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柘林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;

苏姝同志的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奉贤新城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;

胡耀群同志的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。

特此通知。

 

 

 上海市奉贤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
   2023221